2012年2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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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目前世界上公认最廉洁的地方之一。国际反贪组织“透明国际”近日公布清廉指数,香港在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2。2009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35周年,12月8日,人民网记者走进香港廉政公署,独家专访廉政专员汤显明,为您讲述香港反腐台前幕后的故事。直面人民网网友的汤显明显得格外认真和诚恳,而以尽量清晰的普通话接受视频采访,对于他来讲还是第一次。



  香港反贪秘诀:最重要的是人民的支持
  香港反贪模式作为成功的范例,在国际间受到广泛推许。为了更好地让广大网友理解自己的表述,汤显明特意请工作人员准备了写字板,而他事先准备好的几个关键词已经张贴其上,随着记者问题的逐步深入,他亲手为网友揭开了香港反贪工作的成功秘诀:法律、独立与资源。“最重要的是人民,也就是人民网的人民这两个字。”汤显明于高度概括的三个关键词之外,特别强调人民的支持才是反贪成功的最大秘诀。香港市民支持廉政工作,往往在发现线索后挺身举报。2008年的民意调查显示,99.4%的市民支持廉署,八成市民愿意举报,两者皆是历年最高的比例。
  法律、独立与资源——香港廉政建设得以成功推展,有赖这三大要素的配合: 首先是有效的法律及健全的法制。香港反贪法例涵盖公私营机构,令执法机关能全面打击贪污。反贪法例赋予廉署有效的调查权力,令执法工作能有效率进行。香港有良好的法治基础,事事以法为先,法院独立审理案件,令执法工作能充分发挥效能。



  第二是独立。有内地官员对于廉政公署独立性的总结让汤显明印象深刻:一个是组织的独立性,一个是编制的独立性,还有就是调查的独立性。“公平,公平非常重要。”汤显明对于公平二字特别强调,而独立正是保证公平的前提。《基本法》第57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廉政公署条例》也订明,除行政长官外,廉政专员不受任何其他人指示和管辖。廉署独立性受法律保障,独立运作更能获得市民信心,也确保廉署公正严明及有效地执行使命。



  第三是资源。肃贪倡廉是特区政府的施政方针,特区政府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政策,并在资源上全力支持廉署。廉署今年(2009/10)开支预算约为8个亿,约占政府总开支的0.3%。说到这里,汤显明幽默地说,我们的办公大楼也是资源啊(廉政公署大楼于2007年底启用。大楼矗立在港岛东的北角海旁,楼高25层)。还有全面反贪策略——执法、防治与教育“三管齐下”,以“惩防并重”为目标。在汤显明看来,最大的资源是人才。廉署专业的反贪人员能够有效执行各方面的工作。廉政公署现雇有职员约1300人,其中逾半数职员已服务超过十年。



  保护实名举报:“市民反贪零风险”
  根据《廉政公署条例》,廉署必须接受任何贪污投诉,并不可以因为金额问题而不进行调查,或只挑选处理某些投诉。近年贪污投诉保持每年3000多宗的水平,至于调查工作方面,每年平均有2000多宗仍在进行的调查个案,由此可见廉署的调查工作量。近年案件定罪率达八成以上(去年为87%),显示廉署打击贪污罪案的成效。过去三年,廉署约八成的个案都在六个月内完成调查,至于性质较轻微的个案,一般会由执行处的“快速反应队”处理,提升案件处理的效率。在香港,30多年来,平均每年近3,000宗贪污举报中,没有一名举报者因资料外泄遭骚扰或报复。



  “市民反贪零风险”是如何做到的呢? 汤显明介绍说,廉署成立初期,收到的举报中,只有大概30%的投诉人愿意提供个人资料,但近年具名举报的比例已上升至超过70%。过去两年,具名举报的比例分别高达73%及74%。廉署一向的口号是“廉署保密,密密实实”,香港市民敢于具名举报,相信主要的原因是廉署的往绩,包括查案有效、将举报人的身份保密,及独立运作等,令市民对廉署的工作有信心。另外,香港也设有完善的法例与机制以保护证人,廉署也设有专责小组以执行保护证人的工作。


廉署独立调查:特首有问题也不放过
  作为一个独立反贪机构,廉署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负责。汤显明先生曾经说过,即使行政长官有问题我们也可以调查。那么,廉署是如何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呢? 汤显明说:“关于廉署独立性的法律基础,在回答你们第一条问题的时候已经说了。我们的独立性得到法律保证,最重要的是如何保持这个独立性及确保廉署人员事事依法处理,不偏私,不畏权势。根据廉署的过往来判断,我们是能够做到的。”独立的好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运作上不需受其它机关影响或牵制,确保处事公正而有效率,其次就是独立更能得到市民信心。廉署的独立是受到制衡的,所查的每宗案件都要向“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交待。 廉署也会遇到调查困难的问题,但困难并非来自外界阻挠或干预,相信没有谁胆敢这样做,做了也收不到他想要的效果。调查困难来自贪污罪行的性质。贪污活动一般是在“授受皆悦”的情况下发生,行贿者是要透过用“黑钱”达到其目的,愿意受贿的当然不会出声,因此调查贪污一向都不容易。加上现今社会犯罪分子愈来愈懂得利用高科技和复杂的方式去转移赃款及隐藏证据,要有效搜证,极为困难。 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下,若要说情,被告人可以在案件在法庭审讯后,一般在宣判前就其罪行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理由,给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廉署调查案件时,也会要求疑犯说出事实和解释,但并不接受以“求情”为罪名开脱的情况,廉署只会依法办事,倘若有人试图影响廉署的调查工作,更可能会触犯“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保持自身廉洁:廉政公署受到监察制衡
  “廉署请喝咖啡”早已成为口口相传的反腐佳话。既然廉政公署令人闻风丧胆,其工作人员又如何保持自身的廉洁与公正呢?对此汤显明表示,廉署是根据法律规定,执行其反贪职责及相关权力的,但同时也受到严谨的监察和制衡。贪污罪行通常是秘密进行,有时更没有明显的受害人,所以搜证格外困难,因此,廉署获得立法机关赋予一定的调查权力,以有效打击贪污。 经过多次总结后,现时的法律在容许廉署运用调查权力时,同时要受法院监督。比方说,如果必须申请搜查令,索取嫌疑人的财产资料、或冻结疑犯资产等,均须向法院申请,由法官审批。过去几年的民意调查显示,认为廉署权力适当的被访者占七成以上。 此外,廉署虽然权力大,但是工作也要受监察。廉署的各项工作由多个独立咨询委员会严密监察,委员会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并向他负责。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及小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分别监察廉署调查、防贪、小区教育工作和整体资源运作及反贪政策。另外,“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则负责审查市民对廉政公署或该署人员所作的投诉、监察处理投诉的工作及建议廉政专员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此外,立法会及传媒也对廉署的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监察作用。 廉署对员工操守要求严谨,内部纪律严明,自成立以来,已设有一个内部调查及监察组,监察廉署人员的操守,并负责调查有关员工涉嫌贪污或违反纪律的个案,并将结果提交“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审议。过去每年收到有关廉署人员的投诉不多,约十多宗,其中只有小部分证实成立﹝每年约一至两宗个案成立﹞。汤显明举例说,数年前,曾有一名高级调查主任因为佯称生病欺骗假期,被内部调查组查出,并将她带上法庭,被法院判处入狱。



  重视内地合作:香港廉署经验未必全盘适用
  回归以来,随着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和社会联系日益密切,香港廉署跟内地反腐机关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廉署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于1988年开始“个案协查计划”,安排双方人员互访会见贪污案件的证人。至去年年底,双方互访接见了共587名内地证人以及1024名香港证人。近年,双方平均每年安排数十次证人会面及录取证供。2008年双方共与55名证人会面及录取证供。 除了与检察机关合作,香港廉署更加强与监察系统的合作。近年,廉署与监察部的合作有突破性的发展。2008年初与监察部及澳门廉署首次在深圳合办“建设工程”三地防贪研讨会。2008年底,三个机关在香港合办有关加强金融界诚信管治的研讨会。2009年11月,三地反贪机构在澳门合办研讨会,探讨泛珠三角地区私营领域贪腐案的成因及预防。三方机构也已初步同意,定期于三地轮流开展不同形式的防贪合作。 在人员培训方面,内地反贪机构每年派代表参加廉署的总调查主任指挥课程。汤显明介绍,廉署每年平均接待6000多名访港的内地官员,介绍香港反贪工作,又为驻港中资机构举办讲座,接触约2000名在港工作的内地员工。香港廉署即将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及澳门廉署,于广州、珠海、深圳、香港、澳门五个城市合办“反腐倡廉广告片创作比赛”,预计本月底开始接受报名,明年七月完成审评,接受大学生与中学生参加。 “我们知道内地的反贪机关都十分重视预防工作,也很有决心。廉署希望能从分享经验方面作出更多贡献,相信在打击贪污、个案协查、人员培训、预防腐败、倡廉教育等多方面,与内地可以继续保持密切的合作。”汤显明认为,有关廉政建设的工作,每个国家、地区或城市都可能面对独特的问题,其社会、经济、政治体制与发展程度均有差异,香港廉署的经验可以作为参考,但未必全盘适用于其它地方。



  防止以权谋私:财产申报由来已久行之有效
  为防止官员以公职谋取个人利益,香港政府规定包括特首、主要问责官员及其他行政会议成员,须每年填报《利益登记册》,申报其资产、物业及任何实质利益。有关数据存放于行政会议秘书处及上载于行政会议的网站,公众可以随时查阅。一般公务员实行财产申报制。根据公务员规例,属首长级以上的公务人员,须定期﹝视乎职级由一年至两年不等﹞申报其私人投资,包括在香港的房地产权益。期间如果作出任何每次20万港元或以上的投资交易,均须在交易七天内呈报。至于廉署内部的《廉政公署常规》也订明,全体员工必须每年作出有关的投资申报,相比一般公务员规订,首长级以上人员每一至两年申报投资项目,来得更为严谨。这种申报制度由来已久并一直行之有效,既提升官员的问责,实际上也保护了公职人员的自身利益,以免因日后出现“瓜田李下”的情况,或是涉及利益冲突而招致他人怀疑。



  近年信息科技迅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令贪污罪行越来越复杂,罪犯更懂得利用先进的科技犯案,增加侦破贪污案件的难度。面对日益繁复的贪污案件,廉署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包括“财务调查”和“计算机鉴证”等,提升调查能力,沉着应付。能成功侦破贪污罪行,也有赖社会和市民的支持,廉署近年的民意调查显示,市民支持度达到99%﹝去年支持度达99.4%,是1994年以来最高的﹞。大部分被访者﹝72.3%﹞又认为廉署的反贪工作十分有效或有效,显示市民对廉署的执法效率充满信心。除有效执法外,小区关系处和防贪处的同事亦会针对贪污投诉较多的范畴,加强防贪教育,如小中企、楼宇管理、金融业和慈善团体等,防患未然,并得到业界的支持和高度认同。



  展望反贪前景——香港廉政公署也要“与时并进”
  反贪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漫长过程,谈到香港廉署对于未来工作的规划,汤显明总结说:廉政建设的成功,对于香港今天能够建立法治文明的社会、高效廉洁的政府、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健康的经济发展,有着一定的贡献。



  廉署的未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促进公平营商环境,让投资者继续安心在港投资,工商业能健康发展,令市民安居乐业。 其次是深化廉洁教育,让廉洁意识植根于社会之中,巩固核心价值,特别是确保将来接棒的年青一代保持对贪污“零容忍”。 第三是加强区域合作。因应大珠三角经贸进一步融合,廉署将与广东省及澳门的反贪机构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共同检视跨境企业的防贪需要,相互提供防贪支持。小组的工作方针包括,共同检视泛珠三角地区的最新营商环境,及跨境企业的防贪需要;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跨境营商者对三地反贪法规的认识;加强推广守法营商和良好公司管治等讯息。另外,在广东省检察院的倡议下,粤、港、澳三地负责个案协查人员于2005年开始定期举行交流会议,加强在个案协查方面的合作。 第四,加强国际反贪交流与联系。



  今年初,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结合海内外专家,共同深入研究贪污趋势和现象以及长远的反贪策略。下个星期二到星期四,我们将伙同“欧盟委员会反欺诈局”合办“香港廉政公署第四届国际会议”,主题是“台底交易——营商之‘道’或营商之‘盗’?”,到时世界各地多个反贪机构及相关组织将会派员出席,共同探讨商界贪污对全球的影响。 汤显明表示,与其它罪行一样,贪污不可能完全消灭,反而会随着时间而演变,犯案手法会愈见高明,组织严密隐秘,懂得逃避执法机构侦察,又会利用先进科技,加上经济一体化,更便利罪犯掩饰罪证,例如贿款,犯罪运作甚至跨越边界。因此,香港廉政公署会不断加强专业调查能力,务求能紧贴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变迁和需要,在廉政建设工作方面与时并进。



  我们的采访在廉政专员汤显明的侃侃而谈中显得那么短暂,走出廉政公署大楼的时候,不禁想起打车过来时偶遇的司机师傅。听说我们一行人的目的地是廉政公署,尽管并不知道我们的身份和此行的缘由,那位姓简的师傅仍然格外兴奋:“(廉政公署是)包青天来的么,(举报贪污热线)25266366啦,对付那些坏蛋,我们每一个人都举报才有用啦。”简师傅提起自己喜爱的电视剧《包青天》,说到高兴处,还不由唱了起来,“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
http://news.sina.com.cn/c/2009-12-09/0912192223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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